鼎博最的好的app下载入口:医院感控又出新政!国家卫健委:每月抽查、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

文章来源:鼎博app作者:鼎博app官方版发布时间: 2024-03-15 06:11:11 点击数:

  原标题:医院感控又出新政!国家卫健委:每月抽查、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指导各地逐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感控工作上的能力,将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现将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对新冠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确保省域有关医疗机构全覆盖。评估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医院管理、建筑布局与硬件、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预防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要予以限时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整改验收,再次不合格的,坚决取消相关资格。评估、验收结果应由评估小组所有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定点医院成立独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院内感控部门,不得合并在医务、护理等职能部门内;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指定分管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每200-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至少1名感控专职人员;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250张以下实际使用病床的定点医院设感控专(兼)职人员。

  建立院内感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各科室进行巡查,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帐落实。

  将境外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的人集中收治于院内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

  设置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在隔离病区内开展相关工作时,保障每一岗位均有2人同时在岗。

  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核算检验测试频率达到隔日一次,非高风险一线工作人员每周一次。

  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施,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各类医疗用品的储备工作。

  对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开展感控培训,确保其掌握感控的基础卫生学、消毒隔离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与技能,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透室、CT检查室、手术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开展针对性培训。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五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

  工作人员可以依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

  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可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

  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能够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规范诊疗流程,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定诊出的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诊室。

  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保洁、保安等人员)集中居住,实行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驻地管理,工作人员应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不混住、相互交流走访,做好个人防护。

  使用后感染性医用织物洗涤处置严格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

  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控专项抽查。

  重点检查感控基本流程、防控基础设施、感控重点部门以及感控重点环节。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经发现问题隐患,要予以严肃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控工作各项情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结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我组决定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辖区内感控专业团队。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确保省域有关医疗机构全覆盖。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院管理、建筑布局与硬件、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预防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对于评估不合格的,要予以限时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整改验收,再次不合格的,坚决取消相关资格。评估、验收结果应由评估小组所有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

  为指导各地开展有关工作,我组组织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估量表(试行)》(见附件),供参考使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控专项抽查。重点检查感控基本流程、防控基础设施、感控重点部门以及感控重点环节。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旦察觉缺陷隐患,要予以严肃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感控工作予以格外的重视,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控工作各项情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提高管理上的水准。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结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步深化对感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有关医疗机构的指导支持,优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细化对“四项机制”的部署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各类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感控工作能力。

  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调整了推送机制,为确保您能及时收到我们推送的最新文章,请将我们设为“星标”,或在文末右下角点“在看”。